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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和同住人和条件

2017/7/14 11:25:02 盐城合同纠纷律师
 
     公房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房屋承租人为准。
    公房的同住人必须是满足下列条件的人:
    一.在该处有本市常住户口;
    二.在该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(特殊情况除外);
    三.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。
    结婚、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无住房条件的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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