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先生:我妻子于2002年12月18日给我买了一份某公司的终身寿险,2005年2月,我方得知此事。因觉得没有必要,就想退掉这份保险。
期间多次找到该公司要求按照已缴纳保费加上银行利息进行退款,我方理由是此合同不是我本人与对方保险公司签订的,应属于无效合同。但是,保险公司却只按合同上的规定条款的进行退保。因此发生争执。
请问:1、此合同对我是否属于无效合同?2、如属于无效合同,那么我通过什么渠道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我的要求进行退款?3、保险公司拒不退款我该怎么办?
专家解惑:首先,如果您没有在投保单上签字、拿到保单后也没有就您妻子代您签字的事实进行追认同意、且您是完全行为能力人,上述三个条件皆具备,则这份合同依法应属无效合同。
至于向保险公司索取退款,您可以个人名义或委托律师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。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通过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法院或仲裁方式解决。
如果保险公司还是拒不退款,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决生效后,可以由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。